网民:洪***
网友:
您好!您提交的202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的问题,现答复如下:
绩溪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已于2020年10月21日启动,目前各乡镇正在征缴中。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,长期在本县居住的非本县户籍人员,在绩各类在校学生,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和异地居民医保的,不得重复参保;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每人每年280元(比上年增加30元),各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(比上年增加30元);缴费期限为2020年10月1日—12月31日,待遇保障周期为2021年1月1日—12月31日,城乡居民可通过皖事通APP、微信公众号等多途径进行线上缴费,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村(社区)参保缴费的,由村(社区)工作人员协助居民线上缴费。新增参保人员或参保户中成员信息发生变更的,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村(社区)委会参保(变更)登记,再进行线上缴费。
目前我县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、绩溪县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宣传城乡居民医保筹资、补偿方案等相关政策。城乡居民可通过以上途径或拨打咨询电话8155352、8163414 了解相关缴费政策。
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!
绩溪县医疗保障局
2020年11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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